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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联邦知识产权事务所深圳代表处
联系人:丁先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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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商标注册的条件
一、哪些要素可以申请注册商标?
任何能够将自然人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,包括文字、图形、字母、数字、三维标志、颜色组合和声音等,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,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。
二、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、图形
2、同外国的名称、、国1徽、军1旗等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经该国-同意的除外;
3、同-间国际组织的名称、旗帜、徽记等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经该组织同意或者不易误导公众的除外;
4、与表明实施控制、予以-的官1方标志、检验印记相同或者近似的,但经授权的除外;
5、同“红十字”、“红新月”的名称、标志相同或者近似的;
6、带有民族性的;
7、带有欺-性,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;
8、有害于社会1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-影响的。
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,不得作为商标。但是,地名具有其他含义或者作为集体商标、证明商标组成部分的除外;已经注册的使用地名的商标继续有效。
第十一条 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;
1、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、图形、型号的;
2、仅直接表示商品的、主要原料、功能、用途、重量、数量及其他特点的;
3、其他缺乏-特征的。
四、商标注册时间
1、若为网上递交申请,递交日为申请日,递交第二日生成电子递交回执带有申请号;
2、商标局大约6个月下发受理通知书;
3、商标局自收到注册申请之日起9个月内完成初步-;
4、初审公告期3个月也称为异议期
5、完成整个商标注册流程无驳回及异议等约需12个月
6、注册商标的保护期限为10年,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